明确充电设施权责管理,成都发布充电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办法

行业新闻 2020-11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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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五部门印发《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》,管理办法自2020年12月9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,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为自用、专用、公用三大类,明确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、运行管理、应急与事故的处理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权责管理。


以下为政策原文:


--END--


(点击上图阅览《汽后视界》双月刊第79期)


文章转自“电车汇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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